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GB/T22158-2021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8.3 消防广播系统

    核电厂的广播系统,在发生火灾时应由主消防控制室发出火灾紧急广播。可进行全厂广播,也可分区广播。在配套设施厂房消防控制室可实现配套设施厂房各子项在火灾时应急广播的功能。
目录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