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2 接收及储存系统


5.2.1 接收及储存系统应设置垃圾卸料间及平台、垃圾卸料门、垃圾储坑或料斗、输送设备、渗沥液导排、臭气控制等设施。

5.2.2 卸料间应封闭,卸料口、卸料斗应能关闭。

5.2.3 卸料间应设置地面和设备冲洗设施及冲洗水排放系统。

5.2.4 卸料场地和厂区道路表层应采用防腐耐磨的水泥混凝土、金刚砂、环氧树脂或等效材料,并应当天进行清理。

条文说明

5.2.1 规定了接收及储存系统的功能。

5.2.2 规定了卸料间的性能要求。厨余垃圾卸料时会散发一些臭味,垃圾卸料口、卸料斗是臭味主要产生源,因此本条规定卸料口、卸料斗应封闭以防臭味散发至室外。

5.2.3 规定了卸料间应设置地面和设备冲洗设施及冲洗水排放系统的性能要求。厨余垃圾卸料时,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撒漏,如不及时冲洗,就容易使污物沾在地面上,因此需要有冲洗设施对卸料间地面进行及时冲洗,接受设备作业完毕也同样要及时清洗。

5.2.4 规定了卸料场地和厂区道路表层防腐耐磨性能。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2-202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