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4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职责承接以来,消防审查技术服务机构为消防审验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23年,江苏组织修订《江苏省消防条例》,在全国率先以立法形式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于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的监管职责,设定了相应罚则,提出将伪造或者出具严重虚假、失实文件的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是保障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技术服务行为,提升技术服务质量,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部分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和各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创新以“责任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共28条,包括技术服务的从业范围、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监督管理的形式和重点等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从业范围。明确了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三类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的具体从业内容,强调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监督管理职责。
二是细化权利义务。细化行业协会、委托单位、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学习上海浦东新区的建筑师负责制和新加坡消防审验管理中“合格注册检查员”模式,建立以“责任工程师”为主体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工程师及其项目团队的工作职责和法律责任。结合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的工作实际,对法规中“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的情形进行细化。明确了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的回避要求。
三是落实监管要求。明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于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管重点,要求主管部门对所委托的消防审验技术服务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建设消防审验技术服务平台,公开监管信息。探索建立信用管理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此外,还明确了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
该《管理办法》是《江苏省消防条例》修订以来的进一步延伸,在吸收新加坡消防验收合格注册检查员制度以及建筑师负责制等经验基础上,创新构建了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团队管理制度,从传统的管机构、管从业条件向管人员、管技术服务行为转变,依托信用惩戒、平台数据共享和终身追责制度,可有效遏制伪造或者出具虚假失实文件、技术服务机构“换马甲”逃避监管等行为,推动行业从“形式合规”向“实质合规”转变。
江苏通过立法突破与制度创新,建立完善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监督管理机制,不仅巩固了住建消防改革成果,更以“江苏经验”为全国消防审验服务规范化管理树立标杆,充分彰显了江苏在消防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先行者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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