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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研院防火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11-07浏览次数:

中国建研院防火所成立于1985年,是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投资组建的建筑防火研究机构,是中国建研院的二级单位。建所以来,先后组建“建筑安全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防火实验室”“国家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筑防火研究部”“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筑防火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防灾研究中心建筑防火研究部”“建筑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建筑防火研究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公共安全研究中心”等权威机构和创新平台。同时,防火所是中国建筑学会建筑防火综合技术分会、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防火专业委员会、中国消防协会建筑防火专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也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联合依托单位;拥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中建筑防火方向的博士生和硕士生招生资格。

中国建研院防火所承担或参与国家“七五”“八五”“九五”“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十三五”“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863 计划项目、国家973 计划项目下属的课题、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10余项。主编/参编建筑防火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160余项。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 项,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北京市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50余项。

2003年经国家人社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中国建研院设立一级学科土木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建研院防火所设立二级学科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拟结合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工作,培养建筑防火领域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招生类别

中国建研院防火所2026年拟招收全日制国家计划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生2名和全日制国家计划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生1名,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6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及计划

说明:

1.2026年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工作已结束,通过推免方式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拟于2025年4月通过调剂招生,请关注中国建研院官网通知。

2.085900土木水利招生专业“09土木工程”,中国建研院防火所招收的研究方向为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孙旋老师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研究员

博士生、硕士生导师

中国建研院防火所党总支书记、所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研究员,工学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兼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防灾研究中心副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建筑学会建筑防火综合技术分会理事长、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防火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消防协会建筑防火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

承担完成了“耦合突发事件影响的人群安置和路径优化技术”“村镇建筑火灾数值平台与防火阻隔技术研究”等30余项课题;近年来,作为负责人主持“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建设工程防火能力数值模拟及实体防火性能快速测定关键技术与应用”、住建部“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实施及验收的监管技术创新及实证研究”“新老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模拟及提升路径实证研究”“建筑外保温系统火灾防控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等多项国家、住建部重点项目;获得软件著作权5项,授权专利17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专利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有效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大型交通建筑、既有建筑改造等工程的消防安全水平。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等科技奖项16项,其中省部级以上8项。发表论文80余篇,其中SCI6篇,EI4篇。撰写专业著作12部。

赵利宏老师

高级工程师

硕士生导师

现任中国建研院防火所火灾理论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联合指导教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兼职硕导、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灭火救援专家、深圳市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发改委专项资金评审专家、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消防设计技术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长期从事新能源消防安全、建筑防火、特殊消防设计等专业领域研究及标准化工作。承担完成了国家及省部级课题10余项,主、参编国家/地方标准20余项。主持完成了北京新机场、横琴口岸等80多项重点工程的特殊消防设计工作,主持完成了全国首个全尺寸氢燃料电池汽车极限火烧试验,研发的超高安全储能系统获第七届国际储能创新大赛储能技术创新典范TOP10。

曾获得省部级奖励6项,参编著作4部,发表论文30余篇,申请专利15项。

相坤老师

博士 ,研究员

硕士生导师

博士,研究员,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中国建研院防火所防火行业评定中心主任、江苏区域联络员,中国建筑学会防火分会秘书长,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防火专委会副秘书长。主持多项住建部科技计划项目,参编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技术标准》、国标图集《自动喷水灭火设施安装》等,获多项华夏科学技术奖、中国消防协会科技进步奖、北京市优秀城乡规划奖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中国建研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10门专业课程成绩单,或提供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或10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单。②提供近3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至少1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期刊论文(高水平期刊一般指北大核心期刊、CSCD收录期刊、SCI或EI检索期刊等)。

成绩单与学术论文在复试时提交审核,如届时考生可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等同于满足①②项材料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程序

(一)报名。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详情可查看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509/20250924/2293432108.html),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根据教育部规定,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详情可查看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建研院招生简章等公告要求报名。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中国建研院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详情可查看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同时,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保留以备后续使用。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报名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后,须按规定日期将下列材料邮寄至中国建研院研究生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前,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研院B1711室,研究生部收,邮编:100013;电话:010-64517741、7611),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中国建研院指定邮箱cabr1707@163.com。

(1)个人简历;

(2)大学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需加盖院系所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公章);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允许推迟到录取前补交,但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应有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5)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6)其他材料复印件:荣誉及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成果等。

(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初试科目详见“三、招生专业及计划”。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全国统考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中国建研院组织命题。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考试。其中,北京地区的考生考场设在北京化工大学,考生考前需在北京化工大学网站查看考场具体安排。

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考生复试资格由中国建研院在依据国家分数线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年考试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达到中国建研院复试资格的所有考生需参加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院依国家相关要求确定,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复试前中国建研院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各学科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学科专业情况、招生导师人数等因素对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及公布的录取人数为准。

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中国建研院将按要求组织开展调剂工作。中国建研院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具体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二)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中国建研院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并结合中国建研院体检项目要求,组织拟录取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三)录取。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复试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专业课程。拟录取考生转入人事档案。中国建研院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官网公示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中国建研院不承担责任。

学制

中国建研院招收的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型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学费及奖助政策

中国建研院学费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公示(中国建研院官网www.cabr.cn-人力资源-研究生教育-招生简章)。

中国建研院具有多元化奖助体系,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建研青科”奖学金、助学奖学金以及助研金等多种奖助形式,中国建研院防火所还根据实际设有多种奖补待遇,帮助每一位中国建研院学子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子努力学习。

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2026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一般在哈尔滨工业大学进行学位课程修学,第二学年起回院跟随导师完成研究课题及学位论文,直至毕业。中国建研院总部位于北京,在京外设有外阜机构,因此研究生第二学年起回院的具体培养地点以导师所在单位和实际培养安排为准。

中国建研院为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不收取住宿费。

毕业就业

中国建研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按照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研究生申请毕业、获得学位应达到相应学位授予的要求。

毕业研究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可择优留院工作,也可选择其他单位就业。

违规处理

考生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等违规情形的,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事宜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最新政策不符的,中国建研院将按照最新政策执行。研究生招生期间,中国建研院网站(官网www.cabr.cn--人力资源--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会及时发布各阶段招生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

中国建研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官网上公布,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公布,中国建研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初试、复试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

联系部门:中国建研院研究生部;

电话:010-64517741、7611;

传真:010-84281369;

邮箱:cabr17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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