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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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平面布置


4.0.1《建规》第5.4.13条第3款关于设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³的规定,是指单个储油间的总储存量,对于建筑内允许设置的储油间数量未作规定。
4.0.2 高层住宅建筑的天井不宜设置四面封闭的内天井。当同一单元中天井设置为U型且以连廊联系时,其开口处相对距离不应小于4m;连廊为敞开式连廊时,连廊周边2米范围内不应开设与疏散无关的门、窗、洞口,如开设此类门窗,应为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h的防火玻璃窗。
同一单元中天井设置为U型且以连廊联系
4.0.3 除住宅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外,其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4.0.4 住宅建筑首层防烟楼梯间扩大前室内不应设置其他功能,与其他区域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分隔。当首层扩大前室内设有管道井时,本层及本层以下各层管道井检修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且管道井应层层封堵。
4.0.5 中庭
    1、当中庭贯穿的各层面积叠加计算,不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时,中庭可按照正常功能空间进行防火设计。(图示1)
图示1
(图示1)
    2、当中庭与其贯穿的首层面积叠加计算,不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时,中庭可按照正常功能空间进行防火设计,但与周边连通空间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卷帘进行分隔,防火卷帘开设长度可不受限制。回廊上的人员可借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疏散,借用安全疏散宽度不应大于本防火分区总疏散宽度的30%,且整层的疏散宽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图示2)
(图示2)
(图示2)
    3、当中庭在各层采用《建规》5.3.2第1款防火分隔措施与周围连通空间进行防火分隔,并满足《建规》5.3.2第2、3、4款的相关要求时,中庭为一个独立的防火单元,无论面积大小,均不需再划分防火分区。(图示3)
(图示3)
(图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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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晋建消字〔2022〕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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