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3 消防水源


    维护要求:
    a)  外观应完好,消防水池的补水设施应正常;
    b)  应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正常;
    c)  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
    维护方法:目测,手动检查。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 DB37/T4328-202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