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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逢其时 任重道远——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几点思考
来源:建筑防火研究所 发布时间:2024-01-05浏览次数:

       2024年1月3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作为业内人士,笔者深感此《办法》的出台不仅恰逢其时,更承载着对行业规范与未来发展的深远期望,可谓任重而道远。在此,结合自身的专业经验及日常洞见,分享几点尚不成熟的思考,以期与同行们产生共鸣,共同推动行业前行。
       一、对消防审验技术服务工作现状的思考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责任体系的日臻完善,消防技术服务需求在社会各单位中急剧攀升。然而,消防审验技术服务单位在执业能力方面却暴露出一些短板和滞后性,导致供需失衡,成为制约我国消防安全水平提升的突出瓶颈。
       (一)社会单位的“硬需求”
       在建设工程领域,五方责任主体的协同作用至关重要,其中建设单位作为核心角色,其消防能力的不足尤为引人关注。在自行组织的消防自验收环节中,由于缺乏专业仪器设备和消防专业知识,特别是建筑防火方面的专长,建设单位往往过于乐观地在自验收表格中勾选“合格”。然而,当住建部门介入进行正式验收时,诸多潜在问题便浮出水面,其中不乏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这使得建设单位陷入尴尬和被动的境地。因此,建设单位在自验收阶段急需消防审验技术服务单位的专业协助,以弥补自身在消防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不足。这种社会需求在当前尤为迫切和广泛。
       (二)服务质量的“弱供给”
       在现实工作中,技术服务单位因费用偏低及多方责任主体的影响,其服务报告常与实际状况不完全相符,暴露出服务质量弱供给问题。例如,审图公司在缺乏对既有建筑原始图纸和现场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具审图合格报告,导致验收时出现无法按图施工的困境。同样,检测机构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报告在实地验收中找不到对应设施,损害了报告的可信度。这些问题不仅反映了技术服务单位在执业态度和专业素养上的不足,更对消防审验工作造成了干扰和阻碍,该情况凸显了服务质量供给方面存在的迫切短板,亟待加强。
       (三)政府部门的“强管理”
       政府部门在消防技术服务领域的监管日趋严格,对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以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为例,调查报告揭露了检测单位在现场检测中的严重造假行为,违反《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等规定,未使用任何专业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测。主管部门依法对其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同样,在2022年浙江省的一起较大亡人火灾事故调查中,也发现了某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的问题,并依法追究其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刑事责任。这些案例充分展现了政府部门在消防技术服务领域实施强有力管理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
       二、对规范消防审验技术服务工作的思考
       住建部门发文规范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管理并征求意见,旨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提升工程消防技术水平。强化规范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将引领行业革新,满足社会消防安全需求,助力构建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提升准入标准
       当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准入标准相对较低,导致技术人员配置不足、技术水平参差不齐,难以满足大型复杂建设工程项目对高质量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的需求。例如,在一些体量庞大、结构复杂的建筑项目中,仅靠派遣注册消防工程师往往无法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深度。鉴于此,住建部门发布的《办法》提高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准入门槛,对技术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旨在从源头上提升该行业的整体技术服务水平。
       (二)强化专业协同
       在消防设计审验工作中,由于缺乏熟悉各专业系统性的专业技术人员,导致各专业间存在矛盾点未被及时发现和解决。例如,在建筑专业中设计的排烟窗高度较高并采用电动排烟窗,而暖通专业则采用自然手动排烟窗,最终现场施工按照暖通专业进行,造成后期不必要的返工。此外,建筑疏散路径与电气专业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不一致问题也时有发生,由于疏散指示灯采用暗敷线路,后期验收现场难以更改,给工程带来极大不便。
       针对上述问题,住建部门发布的《办法》明确提高了专业协同的要求。其中规定,提供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服务、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以及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服务的单位,必须配备建筑、消防、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专业技术人员,且各专业技术人员均不少于1人。同时要求这些技术人员具备不少于2年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验收经历,以确保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充分理解并协调各专业间的需求,有效预防和解决潜在的专业矛盾,从而提升消防设计审验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率。
       (三)明确主体责任
       《办法》着重强调了消防审验技术服务单位必须对其所出具的意见或报告负起明确的主体责任。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严格实施质量控制管理,对每项意见或报告进行细致的技术审核,并承担全面的技术责任。同时,项目负责人需对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项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承担全责。为确保责任追溯和成果确认,所有出具的意见或报告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签字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从而确保消防审验技术服务工作的严谨性、权威性和可追溯性。
       三、对消防和安全工程师相关定位的思考
       《办法》为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明确指导。然而,并未明确提及在日常工作中承担大量消防审验任务的消防工程师角色,反而将平时与消防工作关联度较低的安全工程师纳入其中,这一安排引发了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和思考。
       (一)消防工程师的缺位
       从《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定义来看,其角色主要聚焦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安全管理等领域,而并未直接明确涵盖消防审验内容。这可能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消防工程师在消防审验环节的参与度和认同感相对较低,形成了所谓的“缺位”现象。
       然而,深入分析该《规定》第七条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畴,消防技术咨询与评估等职责理论上可涵盖消防审验服务。但由于管理体制机制上的制约或脱节,这种理论上的涵盖并未在实际操作中得以明确体现,导致在《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呈现出消防工程师的明显缺位。
       尽管如此,我们不应忽视消防工程师在消防审验工作中的潜在价值和作用。他们具备跨专业的消防知识体系,能够系统性地审视和协调各专业间的矛盾点和疑难点。在消防审验阶段,他们的专业视角能够及时发现并预防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可能出现的无法弥补的问题。因此,未来在完善消防审验制度时,希望更加明确地界定消防工程师的角色和职责,充分发挥其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专业优势。
       (二)安全工程师的定位
       消防与安全生产虽同归“应急管理部”统辖,但两者在实际工作中的职责与专业性存在显著差异,不可相互替代。消防工作因其特有的复杂性和细致性,对从业人员的专业要求极高。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如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等,这些领域的安全管理各有特点,但与消防工程的相关性有限,其注册考试内容也未涵盖消防安全的全貌。因此,《办法》中将注册安全工程师作为提供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服务的单位技术负责人的选项,似乎有失妥当。
       鉴于此,对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消防审验技术服务中的角色定位,应审慎考虑。或许可以考虑在特定阶段利用其专业知识进行辅助,但不宜担任技术负责人的要职。这样做既能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优势,又能确保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三)一消缺位后的定位
       在《办法》的框架下,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角色虽未明文标定,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办法》中的这一“留白”,个人感觉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面对新的形势要求,注册消防工程师需深化专业知识运用,同时拓展跨学科领域的融合能力,以构建更加综合、系统的消防知识体系。这意味着,未来的技术负责人将是具备多元背景和全局思维的复合型人才,他们需通晓消防技术,并对建筑设计、施工工艺、材料科学等相关领域有所涉猎,以确保在建筑全生命周期内实现消防安全的无缝对接。
       因此,《办法》的“遗漏”不妨视为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发展的一次重新定位与期待。他们应把握这一契机,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迎接日益严峻复杂的消防安全挑战。
       四、结束语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行业规范化的新篇章。该《办法》针对当前消防审验服务中的短板与不足,提出了提升准入标准、加强专业协同、明确主体责任等有力措施,必将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办法》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角色并未得到明确体现。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站在行业发展的角度,站起身,握好手,打破部门壁垒,完善制度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界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职责与地位。注册消防工程师也应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应对日益复杂多变的消防安全需求。
 

作|者|介|绍

 

马  哲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上海研究院院长,高级工程师,西安科技大学客座教授,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特聘专家,消防技术服务行业质量提升行动专家服务团专家,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消防审验专家,上海市历史建筑保护事务中心、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和同济大学城市风险管理研究院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研究中心等特聘专家。长期从事建筑防火研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灭火救援、防火监督、火因调查和消防宣传等工作。参与浦东机场、上海中心大厦、国家会展中心、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文化总会、上海北外滩中心等上海市标志性建筑和重大市政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批和科研工作;参与多个重点课题,撰写多部消防类书籍和论文,参编多本地方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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