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16668-2010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6.18 干粉软管卷盘

6.18.1 外观
软管卷盘表面应进行耐腐蚀处理,涂漆部分的漆层应均匀,无明显划痕和碰伤。焊缝应平整均匀、焊接牢固,无烧穿、疤瘤等。
6.18.2 工作压力
干粉软管卷盘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6.18.3 密封要求
按7.5.2规定的方法进行密封试验,试验过程中软管卷盘任何部位应无气泡泄漏。
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5min。
6.18.4 强度要求
按7.3规定的方法进行强度试验,软管卷盘各零部件不应产生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和脱落。试验后软管卷盘应能正常使用。
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压力保持时间5min。
6.18.5 转动性能
软管卷盘软管的拉出力不应大于200N。
6.18.6 干粉枪
干粉枪性能应符合GB25200的规定。
采用超细干粉灭火剂的干粉系统,干粉枪的喷射强度不应小于生产单位公布值。
6.18.7 软管
6.18.7.1外观
软管外表应无裂纹、破损、划伤和局部隆起。
6.18.7.2工作压力
软管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6.18.7.3材料
软管应采用耐介质腐蚀的材料制造。
6.18.7.4强度要求
按7.3规定的方法进行强度试验,试验后软管不应产生变形等影响正常工作的缺陷。
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6.18.7.5超压要求
按7.4规定的方法进行超压试验,试验后软管应无破裂。
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3倍,压力保持时间5min。
6.18.7.6耐低温性能
按7.3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连接软管应无脆裂现象。试验后连接软管的强度性能应符合6.18.7.4的要求。

目录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