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31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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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高级中学

12.3.1 高级中学智能化系统应按表12.3.1的规定配置,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310的有关规定。
表12.3.1 高级中学智能化系统配置表
表12.3.1 高级中学智能化系统配置表
续表12.3.1
表12.3.1 高级中学智能化系统配置表
    注:●—应配置;⊙—宜配置;○—可配置。
12.3.2 信息化应用系统的配置应满足高级中学教学业务运行和物业管理的信息化应用需求。
12.3.3 信息接入系统应将校园外部的公共信息网和教育信息专网引入校园内。
12.3.4 信息网络系统应满足数字化多媒体教学、学校办公和管理的需求。
12.3.5 公共广播系统应满足学校单体建筑室内和室外不同播音内容的需求,且公共广播系统在室外公用操场播音时,应具有远距离控制播放进程的功能。
12.3.6 餐厅、体育场(馆)等有关场所内宜配置独立的音响扩音系统,并应与楼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关联。
12.3.7 教室内应配置教室教学扩声系统。
12.3.8 会议室、报告厅等场所应配置会议系统。
12.3.9 教室宜根据需要配置多媒体教学终端系统,并可在学校的专业演播室内配置远程电视教学接入、控制、播放等配套设备。
12.3.10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应与学校信息发布网络管理和学校有线电视系统互联。
 
条文说明
12.3.1 高级中学智能化系统配置,除应符合表12.3.1的规定外,其中业务应用系统和其他各智能化系统配置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2.3.3 学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图文信息中心、会议接待室、体育场(馆)和校园室内外休闲场所等处,宜配置与学校信息网络或公用互联网相联的宽带无线网络接入设备。
12.3.10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端口宜设置在学校的大门口处、各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图文信息中心、体育场(馆)、游泳馆、会议接待室、餐厅、教师或学生宿舍等单体建筑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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