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T1006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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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机器空间和滑轮间

5.1.1 通道
    检查通往机器空间及滑轮间的通道设置,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2.2的规定。
5.1.2 机器空间和滑轮间的要求
5.1.2.1 测量位于机房内和井道内无防护的驱动主机旋转部件上方的净垂直距离,应不小于0.30m。
5.1.2.2 测量滑轮间内从通道地面到顶部突出物最低点的供人员活动区域的净高度,应不小于1.50m。测量无防护的滑轮上方的净垂直距离,应不小于0.30m。
5.1.2.3 测量控制柜(控制屏)、紧急和测试操作屏前的水平净面积,该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a)深度:从控制柜(控制屏)的外表面测量时不小于0.70m;
    b)宽度:不小于0.50m或控制柜(控制屏)全宽两者中的较大值。
5.1.2.4 测量对运动部件进行维护和检查以及需要手动紧急操作的地方的水平净面积,应不小于0.50m×0.60m。
5.1.2.5 测量除滑轮间外的工作区域的净高度,应不小于2.10m。
5.1.2.6 测量活动区域的净高度和通往5.1.2.3和5.1.2.4所述净空间的通道宽度。活动区域的净高度(滑轮间除外)从通道地面测量到顶部最低点,净高度应不小于1.80m。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0.50m,如果没有运动部件或热表面,该值应不小于0.40m。
5.1.2.7 检查机房地面的平整度及防护措施,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2.6.3.2.4和5.2.6.3.2.5的规定。
5.1.2.8 检查机器空间以及井道顶部的悬挂点,悬挂点的设置位置和数量应符合电梯制造单位的安装要求和维护检查的需要,悬挂点附近应具有安全工作负荷标志。
5.1.2.9 检查同一机房和滑轮间内多部电梯的部件标识,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2.1.1.2的规定。
5.1.3 主开关、照明及其开关
5.1.3.1 主开关
5.1.3.1.1 检查主开关的设置并验证主开关的功能,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10.5.1和5.10.5.2的要求。
5.1.3.1.2 操作主开关切断电梯供电,电梯应不能进行任何自动操作的运行。
5.1.3.2 照明及其开关
    检查照明及其开关的设置,用照度计测量不同区域的照度,照明及其开关的设置和照度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2.1.4和5.10.8的要求。
    注:井道内机器空间和工作区域的照明可以是井道照明的组成部分。
5.1.4 警告和说明
    检查机器空间和滑轮间内的警告和说明的设置,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2.6.2的规定。
5.1.5 断相、错相保护和电动机电源切断检查
5.1.5.1 按照GB/T 10059-2023中5.1.1规定的方法,断开主电源线的任一相,电梯应停止运行并保持停止状态。交换主电源线的任两相,电梯应停止运行并保持停止状态或仍能按照交换相线前的运行方向正常运行、检修运行或紧急电动运行。
5.1.5.2 检查由交流或直流电源直接供电的驱动主机电动机的供电电路和控制电路,切断供电电源的回路应至少采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且接触器的触点应串联连接。电梯停止时,模拟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断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能监测到故障并防止轿厢再运行。当监测功能发生固定故障时,也应能防止轿厢再运行。
5.1.5.3 检查由静态元件供电的驱动主机电动机的供电回路和控制,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9.2.5.4的规定。
5.1.6 电气布线及安装
5.1.6.1 检查电梯动力线路与控制线路的敷设,线路宜分离敷设或采取屏蔽措施。检查设计上需要接地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罩),应设有易于识别的接地端且接地良好。检查接地线的配置,应采用黄绿双色绝缘电线分别直接接至接地端上,不应互相串接后再接地。
    检查电梯供电的中性导体(N,零线)和保护导体(PE,地线)的分开设置。
5.1.6.2 检查线管、线槽的敷设,应平直、整齐、牢固。测量软管固定间距和端头固定间距,软管固定间距应不大于1m,端头固定间距应不大于0.1m。
5.1.6.3 检查或审查资料确认在井道、机器空间和滑轮间内的电气设备的防护外壳(罩)的设置,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T 4208所规定的IP2X。检查或审查资料确认未设置在保护外壳内的接头、接线端子和连接器件在连接和断开时的防护,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2X,并应适当固定,以防意外松脱。
5.1.6.4 验证附加保护和残余电压的防护,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10.1.2.3和5.10.1.2.4的规定。
5.1.6.5 按照GB/T 10059-2023中6.11.1规定的方法进行通电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试验,结果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10.1.3.1的规定。
5.1.7 接触器和接触器式继电器
    检查接触器和接触器式继电器的型式,应是GB/T 7588.1-2020中5.10.3.1规定的AC-15或DC-13型。检查接触器和接触器式继电器的安装,应固定可靠,接线牢固。检查器件标识,应与电气原理图一致。
5.1.8 设备安装
5.1.8.1 测量机房、滑轮间内的悬挂装置与楼板孔洞每边的间隙,宜为20mm~40mm,检查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圈框的设置,测量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圈框的高度,应高于楼板或完工后地面至少50mm。
5.1.8.2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确认埋入承重墙内的驱动主机承重梁入墙的支撑长度,应不低于制造单位的设计值。
5.1.8.3 限速器与水平面垂直安装时,测量限速器绳轮轮缘端面相对水平面的垂直度,不宜大于2/1000,测量曳引轮和导向轮轮缘端面相对水平面的垂直度,在空载或满载工况下均不宜大于4/1 000。限速器与相对水平面倾斜安装的,应符合电梯制造单位的设计要求。
5.1.8.4 检查或测量驱动主机、导向装置以及悬挂装置的安装位置及偏差,均应符合电梯制造单位的安装施工要求。
5.1.8.5 检查限速器的安装和运转,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应完好,安装位置应正确,底座应牢固,运转应平稳。
5.1.9 驱动主机
5.1.9.1 检查手动操作驱动主机制动器的装置上或近旁张贴的使用信息和相应的警示信息,尤其是减行程缓冲器的使用信息和警示信息。检查制动器附近张贴的制动衬块磨损后更换的警示信息(如检查方法、更换条件等)。信息内容均应完整清晰。
5.1.9.2 检查电梯驱动主机上靠近盘车手轮处或不可拆卸盘车手轮上张贴的轿厢运动方向的标识,内容应清晰。
5.1.9.3 检查电梯的制动系统,应为机电式(摩擦型)制动器。模拟动力电源失电或控制电路电源失电,验证该制动器的自动动作。
5.1.9.4 验证机电式制动器在持续通电情况下的状态,应保持松开。检查被制动部件与曳引轮或卷筒、链轮的连接,应直接采用刚性机械装置。
5.1.9.5 检查驱动主机所有参与向制动轮(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的分组,应至少分两组设置。检查或审查设计文件确认电磁铁线圈、静铁芯以及为动铁芯导向的零件的分组,也应至少分两组设置。
5.1.9.6 按照GB/T 10059-2023中5.1.11.2规定的方法在井道外独立地测试每组制动器,一组制动器失效后的制动力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9.2.2.2.1的规定。
5.1.9.7 审查切断机电式制动器供电的控制回路图样,模拟验证其控制和保护功能,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9.2.2.2.3的规定。
5.1.9.8 验证制动器每组机械装置的正确提起(或释放)监测功能或每组机械装置作用下制动力的监测功能。如果检测到失效,应防止电梯的下一次正常启动。
5.1.9.9 检查持续手动操作打开驱动主机制动器的方法,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9.2.2.2.7的规定。
5.1.10 旋转部件的防护
5.1.10.1 检查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和张紧轮的防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5.7的规定。
5.1.10.2 检查防止异物进入包覆绳(带)与曳引轮、滑轮之间的防护装置的设置,验证或审查证明文件[如试验(检测)报告],确认该装置能防止直径不小于2.5mm的砂粒进入。
5.1.10.3 检查可接近的旋转部件的防护,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9.1.2的规定。
5.1.10.4 检查制动轮、盘车手轮、限速器轮和无防护的曳引轮等旋转部件的外侧面,应至少部分地涂成黄色。检查手动释放制动器的机械操作部件,应至少部分地涂成红色。
5.1.11 电动机和其他电气设备的保护
5.1.11.1 审查交流或直流电源直接供电的电动机的供电电路图样,确认其具有短路保护功能。
5.1.11.2 审查电动机的供电电路图样,确认过热保护功能符合GB/T 7588.1-2020中5.10.4.2和5.10.4.3的规定。
5.1.11.3 审查其他电气设备的电路图样,确认保护功能符合GB/T 5226.1-2019中7.1~7.4的规定。
5.1.12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
5.1.12.1 模拟出现下列两种情况时,曳引式电梯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应在5.1.12.2规定的时间内切断驱动主机的供电并保持其断电状态:
    a)当启动电梯时,驱动主机不转;
    b)向下运行的轿厢或对重由于障碍物而停止,导致钢丝绳或包覆绳(带)在曳引轮上打滑。
5.1.12.2 按照GB/T 10059-2023中5.1.13.1规定的方法测量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起作用的时间t,该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梯全程运行时间不小于35s时,t≤45s;
    b)电梯全程运行时间小于35s且大于10s时,t≤全程运行时间加10s;
    c)电梯全程运行时间不大于10s时,t≤20s;
    d)当采用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作为曳引轮与包覆绳(带)持续相对滑移保护时,除符合a)~c)项相关要求外,t还不超过制造单位给出的限定值。
5.1.12.3 按照GB/T 10059-2023中5.1.13.2规定的方法验证恢复电梯正常运行的方式,应只能通过手动复位的方式恢复电梯正常运行。恢复断开的电源后,驱动主机无需保持在停止位置。
5.1.12.4 按照GB/T 10059-2023中5.1.13.3规定的方法验证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的功能,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动作后不应影响检修运行和紧急电动运行。
5.1.13 紧急操作
5.1.13.1 模拟电梯停电或故障时轿厢停在开锁区域之外,验证将轿厢移动到开锁区域之内的措施有效。
5.1.13.2 验证手动释放制动器的紧急操作的功能,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9.2.2.2.9的规定。如果轿厢移动到附近层站的方式采用GB/T 7588.1-2020中5.9.2.2.2.9b)规定的手动操作,验证确认其手动操作符合GB/T 7588.1-2020中5.9.2.3.1的规定。
5.1.13.3 模拟进行紧急操作,验证应易于通过观察孔、悬挂装置的标记或其他方式,观察轿厢到达开锁区域。
5.1.13.4 如果向上移动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所需的手动操作力大于400N,或者未设置GB/T 7588.1-2020中5.9.2.3.1a)规定的机械装置,应确认设置了符合GB/T 7588.1-2020中5.12.1.6规定的紧急电动运行控制装置。
5.1.13.5 检查紧急操作装置的设置位置,应符合GB/T 7588.1-2020中5.9.2.3.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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