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6-2013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10.6 排水系统和管道敷设

10.6.1  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系统应按“清污分流、分质排放”的原则设置,分系统就近排入城镇管网或废水处理站,废水宜回用。

    2  生产排水量应依据生产工艺按实际计算确定。

    3  生活排水量应按生活用水量的90%计算。

    4  厂区雨水排水量应根据工厂所在地气象资料通过计算确定。

10.6.2  排水管道的选择,应满足排放介质、建筑高度、抗震防火以及当地管道供应条件的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因地制宜合理选用。排水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废水室外排水管宜采用塑料管、混凝土管或钢筋混凝土管,宜采用埋地方式敷设。

    2  当室外排水管采用混凝土管或钢筋混凝土管时,应有不污染地下水的充分的措施保证;当厂区有污水处理设施时,应采用塑料管;当排水温度大于40°时,应采用耐热排水管。

    3  室内排水管(沟)与室外排水管的连接处应设水封装置,水封高度不应小于250mm。

条文说明

10.6.1  工厂的排水系统应按“清污分流、分别排放”的原则进行设置。一般可分为:生产、生活污水排水系统,清洁废水排水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可以在工艺生产中设计成分质梯级废水回用系统。最终排出的清洁废水宜收集,经处理后作其他杂用水使用,以节约用水。排放的污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中经深度处理后可考虑作为中水回用。

10.6.2  室外埋地管应该根据当地的建材供应情况选用。由于塑料管重量轻、运输方便、不渗漏、施工简便,越来越受到欢迎,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采用。厂区有污水处理设施时,如采用混凝土管,则由于管道渗漏,污水渗入地层,污染地下水,同时污水处理量会发生变化。在地下水位高的地区,雨水渗入污水管道系统,污水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影响处理效果,故应采用塑料管。埋地塑料管种类有实壁管、加筋管、双壁波纹管、缠绕管等,其环刚度应符合行业标准中埋地管的要求。

目录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