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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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设计荷载

9.8.1  施工荷载、检修荷载、风荷载、屋面活荷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悬挂荷载应按实际情况确定。 

9.8.2  轻钢房屋钢结构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国家现行有关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的规定计算确定。

9.8.3  沟盖板的活荷载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缫丝、绢纺、丝织车间可取5kN/㎡;浆纱车间可取10kN/㎡。

    2  当沟道盖板上直接作用有设备荷载或有运输工具时,应按实际情况确定。

9.8.4  总风道底板活荷载标准值应按2.0kN/㎡取。当吊挂滤尘风道时按实际荷载确定。

9.8.5  吊挂镀锌钢板风道吊挂荷载值不宜低于0.4kN/㎡,并应按活荷载计算确定。当吊挂镀锌钢板风道及平顶时荷载值不宜低于0.8kN/㎡,采用其他材料风道及平顶时的吊挂荷载应按实际荷重调整确定。

9.8.6  楼层活荷载应按工艺要求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9.8.1  设计天沟板、风道底板、轻型厂房屋面时,除考虑均布活荷载外,还应另外验算在施工、检修时可能出现在最不利位置上,由人和工具自重形成的集中荷载。悬挂荷载应包括工艺、水、暖、电、通风、空调、滤尘等系统悬挂于结构构件上的管道和设备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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