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晶硅工厂设计规范 GB5103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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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空气调节与净化

10.3.1  厂房空气洁净度等级、温度、湿度的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10.3.2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空调系统应分开设置:

    1  净化空调系统与一般空调系统;

    2  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物质;

    3  容易产生交叉污染,对其他工序的产品质量造成影响;

    4  对温、湿度控制要求差别大;

    5  工艺设备散热量相差悬殊。

10.3.3  保证空气洁净度等级的送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5级~8级洁净室送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

    2  生产太阳能级多晶硅的还原炉室,当空调系统为三级过滤时,其送风量应按换气次数大于或等于6次/h计算。

10.3.4  空调系统新风量应取下列两项中的较大值:

    1  补偿室内排风量和保持室内正压值所需新风量之和;

    2  保证供给室内每人每小时的新风量,洁净区不应小于40m3,非洁净区不应小于30m3

10.3.5  洁净室送风可采用集中送风或风机过滤机组送风的方式。

10.3.6  洁净室与周围区域的压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等级的洁净区之间的压差不应小于5Pa;

    2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的压差不应小于5Pa;

    3  洁净区与室外的压差不应小于10Pa。

10.3.7  洁净空调送风、回风和排风系统的启闭应连锁,正压洁净室连锁程序应为先启动送风机,再启动回风机和排风机;关闭时连锁程序应相反。

10.3.8  单向流和混合流洁净室的空态噪声级不应大于65dB(A),非单向流洁净室的空态噪声级不应大于60dB(A)。

10.3.9  还原车间应独立设置直流空调送风系统,不应回风。

10.3.10  腐蚀清洗室、硅棒破碎室、配件清洗室的空调送风系统不宜回风。

10.3.11  洁净空气调节系统的新风集中处理时,新风处理机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风应经过粗效过滤器处理;

    2  严寒地区新风应先预热;

    3  送风机宜采取变频措施。

10.3.12  空气过滤器选用、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净化处理应根据空气洁净度等级选用过滤器;

    2  空气过滤器处理风量不应大于额定风量;

    3  中效(高中效)空气过滤器宜集中设置在空调系统的正压段;

    4  亚高效和高效过滤器宜设置在净化空调系统的末端。

10.3.13  风机过滤机组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空气洁净度等级和送风量选用;

    2  送风量应能调节;

    3  应便于安装、维修及过滤器更换。

10.3.14  净化空调系统的送风机宜采用变频装置。

条文说明

10.3.2  本条主要是从安全、节能、环保及便于运行管理等方面考虑的。

10.3.3  本条中空气洁净度等级及送风量主要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洁净室送风量(静态)和气流流型见表1。

表1  洁净室送风量(静态)和气流流型

    表1中换气次数适用于层高小于4.0m的洁净室;室内人员少、热源少时,宜采用下限值。

    根据国内现有多晶硅生产厂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三级过滤”,就是将粗、中、高效过滤段全部设在净化空调机组内,用风管将净化的空气直接送入洁净室或房间,不再设高效过滤器送风口。这种空气净化形式可以满足多晶硅厂房部分工艺生产的要求,减少投资,运行管理方便。这里规定还原炉室的送风换气次数,主要是对应还原炉室的排风量不得小于6次/h的换气次数。

10.3.4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关于洁净室新鲜空气量的问题,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都对空调房间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作了强制规定,“工业建筑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3/h的新风量”。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规定“保证供给洁净室每人每小时的新鲜空气量不小于40m3”,因此本规定对洁净区和非洁净区的新风量采用了不同标准,以保障人身安全。

10.3.5  “集中送风”是指净化空调机组设在空调机房,空气经过过滤、加热、制冷、加湿等集中处理之后,由风管送入洁净室。“风机过滤机组”是指由风机和高效过滤单元组成的机组。多晶硅厂房净化空调系统,一般洁净等级在6级以下时,采用集中送风形式;洁净等级在5级以上(包括5级)时,采用集中送风加风机过滤机组的形式。

10.3.6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对洁净室压差控制作出规定。为了保证洁净室在正常工作或空气平衡暂时受到破坏时,气流能从空气洁净度高的区域流向空气洁净度低的区域,而且洁净室的洁净度不受污染空气的干扰,所以洁净室与周围环境应保持一定的压差。

10.3.7  本条是保证洁净室压差控制的措施。

10.3.8  本条对洁净室噪声级提出要求。“空态”是指洁净室设施已经建成,所有动力接通并运行,但无生产设备、材料及人员的阶段。

10.3.9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还原车间生产使用氢气,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相关条文强制规定,甲、乙类生产厂房不应使用循环空气,

以保障人身安全。

10.3.10  腐蚀清洗室、配件清洗室、硅棒破碎室空气洁净度分别为7级以上、8级、7级,工艺生产有酸性腐蚀性气体或有粉尘,局部排风不能完全排除酸气及粉尘,这样净化空调系统就不应回风。

10.3.11  本条是洁净厂房设置多套净化空调系统,新风集中处理的时候对新房机组功能的要求。主要是为了安全和节能。

10.3.12  空气过滤器分类、性能指标参照了现行国家标准《空气过滤器》GB/T 14295和《高效空气过滤器》GB/T 13554的规定。在多晶硅厂房设计中,一般常用的过滤器有粗效过滤器、中效过滤器、亚高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

    过滤器的额定风量是过滤器在一定的过滤风速下,其效率和阻力最合理时的风量。如果大于额定风量,过滤器阻力增大,导致系统阻力增加。对于高效过滤器,风速过大有可能吹破滤纸。

     中效过滤器集中设置在净化空调机组的正压段,主要是考虑到机组的负压段向内漏风,影响过滤效果。

    一般有洁净等级的洁净室,高效过滤器宜设在空调系统末端;对于三级过滤净化空调,高效过滤器可设在净化空调机组内中效过滤器后的正压段上。

10.3.14  在净化空调系统中,空气过滤器的阻力占空调系统总阻力的比例很大,空气过滤器的阻力会随着容尘量的增多而增加,使系统的风量减少,因此在计算系统阻力时应按过滤器的终阻力计算。系统初运行时,过滤器初阻力较小,系统阻力低,风机采用变频装置可以调节风量,达到节能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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