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11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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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厂区绿化

4.6.1  厂区绿化设计应根据针织厂特点及环境保护、安全、卫生、防火、采光、厂容景观等要求确定。

4.6.2  厂区绿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和《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25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4.6.1  厂区绿化应根据工厂特点,与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管线综合布置相适应,与周围环境和建(构)筑物相协调,避免相互干扰。绿化布置应遵循有利于安全生产、消防作业和物流运输,减少污染源和噪声危害,美化环境,节约用地,因地制宜,经济合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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