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纺织工厂设计标准 GB/T50481-2019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3.3 竖向设计

3.3.1 竖向设计应根据厂址自然地形条件、工程地质、生产工艺、运输方式、雨(污)水排除及土(石)方量平衡等因素,确定各建(构)筑物场地标高。
3.3.2 棉纺织工厂的竖向设计宜采用平坡式。地形复杂地段也可采用阶梯式,阶梯的划分满足功能分区要求。
3.3.3 厂区标高应与厂外建筑设施和道路标高协调一致,并应高于厂址的常年洪、潮、涝水水位。
3.3.4 主厂房和主要辅助建筑物的室内地坪标高,应高出室外场地地面设计标高0.15m~0.30m。应根据当地日最大降雨量确定室内地坪标高,并应防止雨水倒灌。
条文说明
3.3.1 总图竖向设计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根据厂址自然地形条件、工程地质、生产工艺、运输方式、雨(污)水排除及土石方量平衡等因素,综合确定场地各建构筑物、道路、广场等的标高关系,确定竖向布置系统和方式,确定场地平整方案和合理组织场地排水。
3.3.2 竖向布置系统有平坡式和阶梯式两类,布置方式有连续、重点、混合式三种。棉纺织厂为连续化生产及考虑到车间运输的需要,竖向设计宜采用平坡式连续竖向布置。在个别地形复杂地段,对附属和辅助建构筑物也可采用阶梯式、重点式或混合式竖向布置。阶梯的划分尽可能与功能分区一致。
3.3.3 厂区标高设定应注意与厂外周围建筑和道路标高相协调一致,并应有利于厂区排水。厂区标高要求是高于50年一遇的洪水水位,而棉纺织厂一般都建在城镇附近,实际设计标高不可能一定能满足达到50年一遇洪水水位的要求,实际设计标高应与城镇标高协调一致,避免发生过大的土石方工程量。
目录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