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公园设计标准 CJJ/T3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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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供电

9.8.1 湿地公园的供电工程应根据电源条件、用电负荷和供电方式进行设计,做到安全适用、维护管理方便
9.8.2 供电电源宜利用国家或地方现有电源,自备电源可适当利用可再生能源。
9.8.3 供电线路敷设不宜采用架空线路或穿越生态保育区。
9.8.4 除科研用途外,生态保育区不应设置夜景照明;其余区域照明不应干扰湿地野生动物的活动与栖息。
条文说明
9.8.1 从安全性、经济性角度出发,同时考虑电力负荷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程度,合理进行供电设计。
9.8.2 当无现有电源可利用或利用现有电源不经济合理时,可自备电源。根据湿地公园所处区域及内部条件不同,选择适宜可再生能源供电。
9.8.3 架空线路设置不当可能会造成鸟类的误撞,同时鸟类筑巢和飞行都可能会引发供电线路故障。
9.8.4 除生态保育区外,公园照明设计兼顾生境需要与游览安全,设计合理的照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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