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公园设计标准 CJJ/T3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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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8.1.1 标识与解说系统设计应遵循密度适宜性、空间协调性和就近布置等原则,全园统筹布局,应符合湿地公园整体功能与形式要求。
8.1.2 标识系统按功能应分为交通标识、景点标识、警示标识及科普标识。
8.1.3 解说系统应分为湿地科普解说、区域生态环境解说和景点旅游解说,宜合理布置解说路径及解说节点。
8.1.4 标识和解说设施应采用环保、经济和耐用型材料,宜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并与生态环境相互融合。
8.1.5 标识和解说牌示信息表达应图文清晰、准确规范,宜采用中、英两种以上文字说明。
条文说明
8.1.1 标识与解说设施的放置方式根据湿地公园的总体结构及功能分区等情况进行统筹考虑,做到密度适宜、空间协调,就近设置且不对行人交通、景观环境及生物栖息等造成妨害。、
8.1.2 标识系统设置需要起到指示引导、科普教育、劝解违禁等作用,以保证游客优质、高效、安全的游赏活动。标识系统需要明确表示出特定实体和环境的性质、方位、规定、警示等信息。
8.1.3 解说系统由文字、图像、声音及多媒体等形式构成,具有宣传展示、科普教育、服务引导等功能,以保证游客清晰、准确地了解湿地公园的功能、设施、景点及环境等信息。
8.1.4 解说系统的设计遵循信息准确、简明扼要、便于识别和易于传播等原则,还应与全园的总体规划及科普和服务设施等相互结合,并能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实现现代化、多途径的解说。
8.1.5 标识和解说牌示造型、色彩和用材与全园景观协调一致,具有一定的地域特色,并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采用中英文对照的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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