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B550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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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家庭用燃具和附件

6.1.1 家庭用户应选用低压燃具。不应私自在燃具上安装出厂产品以外的可能影响燃具性能的装置或附件。
6.1.2 家庭用户的燃具应设置熄火保护装置。燃具铭牌上标示的燃气类别应与供应的燃气类别一致。使用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在通风良好、具有给排气条件、便于维护操作的厨房、阳台、专用房间等符合燃气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
    2 不得设置在卧室和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及建筑的避难场所内。
    3 同一场所使用的燃具增加数量或由另一种燃料改用燃气时,应满足燃具安装场所的用气环境条件。
6.1.3 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不得设置在室内。燃气采暖热水炉和半密闭式热水器严禁设置在浴室、卫生间内。
6.1.4 与燃具贴邻的墙体、地面、台面等,应为不燃材料。燃具与可燃或难燃的墙壁、地板、家具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间距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
6.1.5 高层建筑的家庭用户使用燃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管道供气方式;
    2 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用气场所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应在燃气引入管处设置紧急自动切断装置。
6.1.6 家庭用户不得使用燃气燃烧直接取暖的设备。
6.1.7 当家庭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
6.1.8 燃具连接软管不应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长度不应大于2.0m且不应有接头。
6.1.9 家庭用户管道应设置当管道压力低于限定值或连接灶具管道的流量高于限定值时能够切断向灶具供气的安全装置;设置位置应根据安全装置的性能要求确定。
6.1.10 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供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得采用明火试漏;
    2 不得拆开修理角阀和调压阀;
    3 不得倒出处理瓶内液化石油气残液;
    4 不得用火、蒸汽、热水和其他热源对钢瓶加热;
    5 不得将钢瓶倒置使用;
    6 不得使用钢瓶互相倒气。
6.1.11 家庭用户不得将燃气作为生产原料使用。

条文说明
6.1.1 低压燃具相比中压燃具,使用的安全性更高,一旦发生事故危害性更低。家庭用户用气量不大,燃具的热负荷不高,低压燃具可以满足需求。
    燃具正常工作时,是靠一定压力的燃气以一定的流速产生的引射作用吸入空气,与空气充分混合后燃烧,需要的空气量与燃气的压力高低有直接关系,相应对空气的供给量就有要求,《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规定不同套型住宅厨房面积分别为3.5m²和4.0m²,在面积不大的厨房内可提供的空气量也是有限的,若燃气压力过高,燃烧时空气量不足将会造成燃烧不充分从而产生一氧化碳,影响人身健康和安全用气。
6.1.2 由于不同燃气的热值、密度、火焰传播速度等各不相同,因此,它们的燃烧特性也有所不同。在进行燃具设计时,需要考虑到燃气的燃烧特性。按某一种燃气设计的燃具,不能随意换用另外一种燃气,否则燃具热负荷会不满足原来的设计要求,还会发生回火、脱火、燃烧不完全等现象。安全用气是基本要求,燃气泄漏或出现回火、熄火等都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因此,从本质安全角度考虑,这里规定了燃具和燃气设备应具有的安全装置。
    燃具和用气设备燃烧时对室内环境有容积与通风的要求,直排式燃具的室内容积热负荷指标超过207W/m³时,必须设置有效的排气装置将烟气排至室外,因此当同一房间内使用的燃具增加、设备改装或由其他燃料改用燃气,如油改气、煤改气时,应对房间用气环境条件进行复核。
    燃具和用气设备设置的场所比燃气管道的要求高,燃具、用气设备的开关、阀门等释放源多,燃烧需要给排气系统,有的燃具有明火,远比燃气管道复杂,所以,燃气管道不得进入的场所,燃具和用气设备也不得设置。
    同一场所使用的燃具增加数量或由另一种燃料改用燃气时,应复核室内容积热负荷是否超标。若超标应增加通风量、加大给排气、排烟装置;另一种燃料改用燃气的,要将给排气设施改造为适用于燃气燃烧;复核用气房间环境设施、用气设备与其他设施间距、建筑物防火等级是否符合燃气燃烧条件等,不满足要求时应提高用气房间环境条件与级别。此类情况在商业供气中比较常见,应经过复核确保增加或改造设备、油改气、煤改气后符合安全使用条件要求。
6.1.3 直排式燃气热水器是指燃烧时所需要的氧气取自室内,燃烧后产生的废气也排放在室内。这样,在房间密闭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有害气体积聚和氧气缺乏,从而致人中毒。因此直排式燃气热水器设在室内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半密闭式是指燃烧用的空气来自室内,烟气通过排气管排到室外的给排气方式,分为自然排气式和强制排气式两种。浴室面积通常较小,淋浴时通常也是门窗紧闭的,通风不畅。热水器工作时消耗氧气很多,造成室内缺氧,在缺氧的情况下如果继续使用,造成燃气不完全燃烧,产生一氧化碳,导致人体中毒。
6.1.4 燃具和用气设备燃烧时火焰或烟气、设备侧壁温度都是非常高的,当与可燃或难燃材料的墙壁、地板、家具之间距离过近时,极易造成烘烤甚至引发火灾的严重后果,造成居民生命财产损失。因此与燃具和用气设备贴邻的墙体、地面、台面材料应为不燃材料,若为可燃或难燃材料要按规定保持足够的间距,或采取加防火隔热板等措施。
    根据新修订的《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燃气灶具的灶台高度不宜大于80cm;燃气灶具与墙净距不得小于10cm,与侧面墙的净距不得小于15cm,与木质门、窗及木质家具的净距不得小于20cm。燃具与可燃的墙壁、地板和家具之间应设耐火隔热层,隔热层与可燃的墙壁、地板和家具之间间距应大于10mm,防止木质门、窗及木质家具被烤坏或引燃。
    美国国家燃气规范(NFPA54)规定,燃气应用设备及其烟道连接管的安装,应与可燃物有一定间距,以使其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
6.1.5 目前家庭用户使用燃气基本采用两种供气方式,即管道供气和瓶装供气。管道供气;气态燃气以一定的压力进入各压力级别管网,经过调压至低压(<10kPa)后通过管道输送至用户燃具前;瓶装供气:钢瓶内充装液态液化石油气,压力较高(1.6MPa),存放在用户内,经调压至灶前压力供燃具使用。高层建筑住宅居住密度大,一幢建筑至少有几十户以上的住户,而且是以电梯作为居民出入住宅的公用代步工具,若每家每户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都需要经过电梯运送,一旦有泄漏达到一定浓度,电梯运行产生的电火花将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后果很难控制,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害极大。
    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用气场所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应在燃气引入管处设置紧急自动切断装置;建筑高度100m以上的建筑如发生事故救援难度极大,其安全性、可靠性要求应该更高;这类建筑高度高、内部人员多、设备及管线系统复杂、竖向管井多,当火灾发生时容易形成烟囱效应,火灾蔓延快,易形成立体式燃烧,同时车库中一般会存放多台车辆,每一台车辆的油箱都会是一个潜在的小型炸弹,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疏散与扑救都十分困难,将直接伤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燃气作为易燃易爆介质在火灾现场是重大危险源,而在管道引入管处设置紧急自动切断阀,其控制系统在停电或者停气时处于关闭状态,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远程操控切断气源,控制事故蔓延,降低事故危害,避免发生次生灾害。紧急自动切断阀宜设置在室外。
    在每一个用气场所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按照规范要求,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最低报警浓度取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20%,一旦检测到一定浓度的燃气泄漏,立即通知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排查与检修维护,及时发现隐患,杜绝发生更大事故。
6.1.6 燃气取暖器等直接燃烧燃气进行取暖的设备,其燃烧所需的空气来自室内,燃烧废气也排到室内,一般采暖时门窗紧闭空气不流通,超过一定时间会形成室内缺氧并有大量一氧化碳气体,易造成室内人员缺氧及一氧化碳中毒窒息甚至死亡。此类型燃气取暖器一般是可移动的,经常移动软管容易脱落,造成燃气泄漏、着火甚至爆炸,构成重大安全事故。
6.1.7 与燃具连接的软管通常是胶管和定尺不锈钢软管,胶管质量应符合《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复合软管》CJ/T491的规定,定尺不锈钢软管是指《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CJ/T197中的燃具连接用软管。
    软管在厨房里的安装环境多种多样,有的在操作台下的橱柜里,有的在橱柜拉篮后面,有的和台式灶连接部分裸露在外,面临鼠咬、撞击、调料侵蚀、厨房清洁等情况,户内燃气泄漏事故中,胶管漏气是各类事故中占比最高的。本条规定必须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也是从规范上强调使用合格产品,摒弃使用不合格产品,保障家庭用户燃气安全。软管更新容易被用户忽视,规定软管使用年限要求不低于燃具判废年限,在燃具更新时,软管可同时更新,提倡整体更新。
6.1.8 连接软管适用于燃具更换和维修的拆装,并能起到缓冲振动和变形的作用;不适合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燃具连接软管为定尺连接软管,规定长度不大于2.0m,主要是延续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并参考国外有关标准的规定,同时也能满足燃具多种安装场景的需求。
6.1.9 家庭中燃气管道因胶管脱落或破损造成漏气、上游故障停气使管道欠压等引发事故,严重影响用户生命财产安全。从系统本质安全出发,要求设置过流切断和欠压保护的安全装置是合理的。自闭阀产品标准中的分类包括灶前型和表前型。有些结构形式的产品为保证控制精度宜靠近灶具安装,有些则可以安装在表前或者和计量表集成整合一体,因此安装位置应根据装置性能要求确定。
6.1.10 当液化石油气泄漏浓度在一定的范围内,遇明火会发生爆炸或引起火灾。
    一方面,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瓶阀》GB/T7512中规定阀的结构形式为不可拆卸式,即通过破坏阀上的承压零件才能将其拆卸;且被拆卸的阀门不能正常使用。所以,如果瓶阀损坏只能整体更换新阀。另一方面,瓶阀和调压器修理后无法确定其性能是否符合出厂或相应产品标准要求。
    液化石油气钢瓶用到最后时,瓶内会有一些残液,其主要成分是易燃的戊烷和异丁烷等重碳氢化合物,需要专用设备在专门场所处理。很多用户将残液自行倒掉,结果导致了严重的事故。
    如果用火、蒸汽、热水和其他热源对钢瓶加热,会导致瓶内液态液化石油气迅速气化,使得钢瓶内液化气蒸气压快速增加,当瓶内压力超过了钢瓶及附件的承压极限,会导致钢瓶附件损坏或钢瓶爆裂,使液化石油气大量泄漏,将会引起爆燃等火灾事故。
    正常情况下,钢瓶内的液化石油气下部呈液态,上部是气态;气态液化石油气通过减压阀供给燃具。若倒立,通过减压阀的都是液体,液体出来后,其体积迅速膨胀近250倍,这样就大大超过了燃具的负荷,从而导致两种情况发生:一是可能窜出很高很大的火焰,引燃附近的可燃物;另一种是气体来不及完全燃烧,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而发生爆炸。
    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应在专门场所,采用专用充装设备,气瓶充装完成后,应对气瓶进行检漏、称重或检压,才能保证安全。
6.1.11 家庭用户只能将燃气作为炊事或制备热水的燃料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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