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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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脱硝系统

6.14.1 水泥工厂脱硝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脱硝工程技术规范》GB 51045的有关规定。
6.14.2 脱硝系统的技术指标应根据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确定。
6.14.3 脱硝工程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6.14.1 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脱硝工程技术规范》GB 51045中对脱硝工程的总图运输、组织燃烧脱硝系统和烟气脱硝系统、电气自动化、施工及调试、工程验收、运行与维护有详细规定,本规范不再重复,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6.14.2 由于各地对环保要求的不同,烟气脱硝工艺的选择应因地制宜。烟气脱硝技术主要采用改造模式进行,在工艺选择及布置上应依据当地环保排放要求、水泥熟料生产线现有总图布置、水泥窑系统的工艺水平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合理的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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