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16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1浏览次数:

一、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人数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081304 建筑技术科学   1    
  01建筑声学 林杰 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4建筑物理
01招收推免生
081401 岩土工程   2    
02地基基础技术 王曙光 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1材料力学
02招收推免生
03 桩基础技术 张武 1 同02研究方向  
081402 结构工程   2    
04大跨与特种结构 刘军进 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2结构力学
 
05结构分析与计算机仿真 黄吉锋 1 同04研究方向 05招收推免生
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2    
06 建筑环境设备与系统 路宾 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3流体力学
06招收推免生
07 净化空调与室内空气品质 曹国庆 1 同06研究方向  
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3    
08工程抗震 唐曹明 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2结构力学
 
09 建筑防火 邱仓虎 1 同08研究方向 09招收推免生
10 建筑安全评估与改造技术 黄选明 1 同08研究方向  

 
  二、报考须知
 (一) 我院2016年招收国家计划非定向硕士生10名,其中建筑技术科学专业1名,岩土工程专业2名,结构工程专业2名,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专业2名,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专业3名。(01、02、05、06、09五个研究方向只接收推荐免试生报考,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请不要报考这些研究方向。)

 (二)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报名和考试时间
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北京考生报名、考试均在北京化工大学。外埠考生报名、考试在当地进行,地点由当地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

 (四)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规定日期将下列材料交予我院教育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前,外地考生可以邮寄,邮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教育处收,邮编:100013):
1、大学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需加盖院系所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公章);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允许推迟到录取前补交,但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3、个人简历;
4、其他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承担课题材料等。
5、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五)专业基础课试题
全国统一考试专业基础课试题(材料力学、结构力学、流体力学)均使用哈尔滨工业大学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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