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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火灾与技术标准对策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31浏览次数:

        近期大连、北京、安徽多地发生涉及居民居住建筑场所火灾,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用于居民居住的建筑一般包括住宅建筑、公寓建筑,以及居民自建房等。住宅建筑作为城镇居民居住建筑的主要形式,随着社会老龄化的日益加剧,其火灾风险越来越受到关注。

        一、住宅建筑火灾风险与统计分析

        根据《住宅建筑规范》术语定义,住宅建筑是指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简称住宅。住宅建筑的居住者往往对建筑熟悉,且在使用过程中包含睡眠状态,其较无睡眠状态的办公等场所具有更大的火灾风险。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2020年全国火灾情况统计结果显示:

  • 全国共接报火灾25.2万起,死亡1183人,受伤775人,直接财产损失40.09亿元。

  • 从火灾亡人的场所分布看,全年共发生居民住宅火灾10.9万起,占火灾总数的43.4%,造成917人死亡、499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77.5%和64.4%,特别是发生较大火灾38起,占总数的58.5%,多数为一家老小在火灾中伤亡,成为影响火灾整体形势的重要部分。从住宅的亡人情况看,917名亡人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156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379人,分别占总数的17%和41.3%。另外,占40.9%的亡人为残疾、瘫痪、精神病人等弱势群体。从住宅火灾的建筑分类看,发生在高层建筑的住宅火灾(占高层建筑火灾总数的83.7%)共6987起,比上年大幅上升13.6%(伤亡、损失数同比下降)。

        从电气火灾的占比看,全年因违反电气安装使用规定引发的火灾共8.5万起,占总数的33.6%,因目前还有1万起火灾原因尚未查明,预计后续该比重还将提高;其中,因电气引发的较大火灾36起,占总数的55.4%。从电气火灾的分类看,因短路、过负荷、接触不良等线路问题引发的占总数的68.9%,因故障、使用不当等设备问题引发的占总数的26.2%,其他电气原因引发的占4.9%;其中,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不容忽视,特别是36起电气引发的较大火灾中,有11起已查明系电动自行车引起,占总数的30.6%。目前,我国新能源车全社会保有量逼近500万辆,由此带来的火灾风险将持续增大。
        二、现行住宅建筑标准情况

        涉及住宅建筑防火设计的标准主要有以下三个: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

  •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从现行标准看,住宅建筑与公共建筑相比,其防火设计理念更强调被动式防火,即相邻套房、相邻单元的防火分隔要求较高,而主动式防火设施相对较弱,如标准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或建筑层数大于34层)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套内),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仅要求公共区域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国外发达国家,如英国和美国均要求住宅建筑应有足够的方法对建筑物中的人员发出火灾预警,且为防止建筑物内火势蔓延,应采取与建筑物的大小和预定用途相适应的措施,包括安装合适的自动灭火系统。

        三、住宅建筑技术标准对策建议

        我国有14亿人口、3亿多个家庭,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元,家庭日常所处的居民住宅也是受火灾影响最大的场所。我国的老龄人口所占比例还在逐年升高,老年人口的安全防范和逃生自救能力明显不足,防范遏制住宅火灾特别是人员伤亡应予以高度重视。
        住宅建筑火灾防控目标包括预防起火,保障人员疏散安全,防止火灾蔓延扩大,保证结构具有一定的耐火稳定性,提供适当的灭火救援条件等。

  • 预防起火的对策主要包括电气火灾防控【含禁止电动车进楼充电】、火源控制及装修材料控制等。

  • 为保证人员疏散安全,除提供安全的疏散路径外,使可能处于睡眠状态的居住者及时获知火灾信息尤为重要。

  • 防止火灾蔓延扩大措施包括水平防火构造措施、竖向防火构造措施、防火封堵措施,以及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等。

  • 保证火灾下结构安全措施包括建筑结构构件的防火构造与防火保护等,保证结构在一定时间内维持耐火稳定性,为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提供基础。

  • 与建筑高度与规模相适应的灭火救援条件,包括外部的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以及消防电梯、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等。

        目前住宅建筑主动系统相对较弱,与住宅建筑相关防火标准采用的防火理念直接相关,当然也与我国技术经济条件有所关联,主动系统设置除增加直接投资外,可能影响建筑层高,其运行维护要求高;对于新建住宅建筑增设主动系统除增加管线布设、水箱与水池等设置难度外,技术上并无大的障碍。随着消防科技进步与消防产业的发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安成本占工程造价的比重越来越不突出,但主动系统可靠性和有效性,不仅依赖于建安质量,更依赖于后期的维护管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第3.4.1条规定: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25506-2010第4.2.1条规定: 消防控制室管理应实行每日24 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现行标准中对于具有较好管理水平的酒店、旅馆、公寓等建筑尚未全部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修订稿中拟扩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范围)。
        现行消防技术标准针对住宅与旅馆建筑消防技术指标对比分析如下图所示:




        随着智慧消防技术的发展、社会消防服务机构的逐渐成熟,建议在既有住宅建筑中推广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与警报装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而对于新建住宅建筑,探索在标准中逐渐扩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范围。

 

作者介绍

刘文利,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等国家标准主要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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